傷科推拿的戰場---中醫主將的發言---難怪有人失望

分類:中醫總額
2010/08/03 18:35
1. 商業總會代表:
最近報紙刊登,民間有些養身推拿,利用中醫推拿方式申報健保給付,請健保局
嚴格取締。
2. 全國勞工聯盟總會:
請教健保局中醫助理推拿是否合法,若不合法以前用助理推拿申請健保給付的
錢,應該要追回。本案也要請妥為處理。
3. 健保局:
(1) 推拿是否屬醫療行為,是依醫療法規定,以前是允許中醫推拿可以先由中醫
師執行後再交給助理繼續處理,但97年以後,衛生署函釋,中醫診所之傷科
推拿屬醫療行為,應由中醫師親自執行。
(2) 健保局已與中醫師公會全聯會開過數次會議,聲明中醫推拿若要申請健保,
必須要由中醫師親自執行,不然就不能申請健保給付。但為讓中醫診所調整
及民眾就醫習慣改變有一段時間緩衝,所以健保局給一年宣導期,並將從今
年4月1日起開始嚴格查核。
4. 醫師公會全聯會:
(1) 若認定推拿非屬醫療行為,值得商榷,因為一般肌腱傷害之徒手復健手法,
可以寫兩三百頁的書,非常專業。以前醫療資源不足,中醫師分布亦不均勻,
造成有些病患會直接找民間跌打損傷治療,就像過去民眾也找齒模師治療牙
齒一樣。
(2) 健保局可否直接規定,只要中醫診所內有推拿助理,健保就不給付,因為很
難認定推拿是由誰執行的,又沒有當場攝影存證。
5. 地區醫院代表
既已給中醫診所一年緩衝期,本人也贊成4月1日起執行助理推拿健保不給付。我
曾說過,推拿是屬於民俗療法,健保若再繼續給付費用,就應該從中醫總額中扣
除。
6. 中醫師協會代表:
謝謝主席、局長與各位委員的關心,為要提升中醫傷科推拿的醫療品質,我支持
本案。
7. 醫師公會全聯會:
建議刪除中醫全部傷科費用,不然,只要診所有非醫師人員進行推拿,則這家診
所就不能申報傷科費用,這是最基本,也是退而求其次的辦法。
8.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
(1) 因法令已明定由中醫師親自執行之傷科推拿為醫療行為,請健保局據以加強
稽查工作。
(2) 假如真的還是有人濫用助理從事中醫推拿傷科處理,危及民眾健康,且無論
怎樣稽查,問題還是很嚴重時,則再考慮將中醫全部傷科醫療費用自總額中
刪除。
9. 主席:
(1) 今日提案的重點應該是在非中醫師從事推拿部分,至於中醫傷科是否要整個
自總額拿掉,我們先靜觀其變。
(2) 本案涉及中醫醫療服務之申報、審查及院所之輔導管理事宜,請健保局依法
落實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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